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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洪政发〔2011〕201号)文件,制定《洪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这个政策,现将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城乡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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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复〔2015〕95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成立 江苏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成立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的请示》(苏水管〔2015〕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109次会议议定事项,完善湖泊管理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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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近日,我县出台了《洪泽县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解相关政策,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近年来,反常的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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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规范操作,确保补助政策和操作程序落实到位,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泽县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办发〔2014〕60号)和全县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要求,制定《洪泽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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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洪泽出台特惠政策,扶持软件产业发展。政策规定,来洪泽投资软件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外,当年开票销售500万元以上的,按开票销售的0.3%进行奖励;年净入库税金超1000万元的,奖励企业20万元;5年内净入库税金累计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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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复〔2015〕126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洪泽县及所辖高良涧街道等 9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对洪泽县及高良涧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请示》(淮政发〔2015〕1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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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境内蕴藏着亚洲储量最大的芒硝矿资源。近年来,随着该县芒硝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利用,盐化工产业迅速崛起,拉动了相关税收的快速增长。今年1-7月底,该县盐化工企业已入库税款超过1565万元,占地税工业税收的33%。针对盐化工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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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洪政发〔2011〕201号)文件,制定《洪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这个政策,现将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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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实现污水达标排放,洪泽县依据《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文件精神,出台了《洪泽县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办法》(简称。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这个政策,现将有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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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行为,优化房屋征收工作流程,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我县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现就《意见》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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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培训管理,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和职业技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洪泽县根据《江苏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50号)及《淮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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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洪泽县近日出台《201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现将《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整治目标 完成秀水苑、湖滨花苑、机关小区、供电小区和盛世华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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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复〔2014〕110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洪泽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洪泽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淮政发〔2014〕9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高良涧镇。以原高良涧镇临河、惠民家园、邓码、湖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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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复〔2014〕62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 洪泽老子山温泉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将老子山温泉旅游度假区设立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淮政发〔2013〕1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省洪泽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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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苏政复〔2020〕127号)淮安、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淮政呈〔2020〕28号、宿政发〔2020〕83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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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洪泽县人民政府拟定的《洪泽县税收征管保障工作考核办法》(洪政办发[2009]94号)正式出台,从2009年9月23日起全面施行。《办法》以建立信息共享、涉税护税制度为核心,通过明确政府、政府部门、有关单位义务和责任,建立“政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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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发〔2017〕40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建设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建设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淮河流域综合规划》《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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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工作,洪泽县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5号)文件精神,出台了《洪泽县201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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